喀什地区中心血站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经财政和人社部门批准,喀什地区中心血站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中心血站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全地区开展组织血源、采集血液、临床用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宣传、血液质量保障、输血技术指导、输血科学研究及输血技术培训的采供血机构。我站主要承担地区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动员、招募、采集以及辖区内临床用血的供应工作。
二、引才计划及基本条件
(一)引才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人员为喀什地区中心血站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条件;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截止到2024年2月1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9年2月1日之后出生);
8.本次人才引进中所涉及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不同意与考生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人员;
7.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8.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录取环节的;
9.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
10.“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且服务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才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信息公布平台:西域直通网
2、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2月2日
3、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6日16时止
报名地点:喀什市色满路456号喀什地区中心血站五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开展,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起至2024年2月6日16时止,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到喀什市色满路456号喀什地区中心血站五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或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按照引才计划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选择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和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7、公示:根据考核、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站党支部委员会和站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8、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中心血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8、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违反劳动合同或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五、其他事项
(一)引才工作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喀什地区中心血站党支部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监督电话:0998-2580723(仅接受监督反馈,不接受报名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喀什地区中心血站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喀什地区中心血站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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