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优化本中心整体人员结构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柜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1.岗位设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住房公积金综合柜员3名
其中:市区管理部1名、疏附县管理部或疏勒县管理部1名、塔县管理部1名。
2.岗位职责:负责审核、办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完成中心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纪律观念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加入邪教非法组织记录;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需要的文化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4.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5.已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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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法定工作日前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或塔县管理部报名。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2024年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聘用后被查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学习资料,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吃苦奉献精神、适应能力、心理素质等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个岗位综合排名第一者进入公示。
(五)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管理部负责人提出鉴定意见,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障
1.聘用人员的工资构成一般为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两个部分。
基本工资:新招录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3000元。基本工资每年适度调整,在中心工作5年以内(含5年),基本工资每年按照50元标准增长,在中心工作5年至10年(含10年),基本工资每年按照80元标准增长;中心工作10年以上,基本工资每年按照100元标准增长。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 n×40(n为在中心工作年限,n上限为15 ,即15年后,工龄工资固定为600元)。
2.中心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社保、养老缴存基数按4575元缴交,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的12%缴交。
3.工资发放方式:每月工资按固定工资和工龄工资的80%发放,剩余20%工资为绩效,考勤处罚款从绩效中扣除,按月发放。考勤绩效处罚款用于聘用人员考核优秀进行适当奖励(具体以平时考核办法为准)。
4.聘用人员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年休假参照事业正式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五、监督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5770106303,监督电话仅为反映情况使用,咨询报名等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998-2538936。
附件:2024年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员报名表.xls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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