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执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财务岗年龄放宽至 40 周岁及以下)。
(六)限法律,工程类,交通运输,财务会计类专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岗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八)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通用语言资格证书。
(九)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工资报酬
基本工资:应发工资8679元/月(含五险一金)。
五、福利待遇
正常法定节假日休息(本单位是执法部门,特殊情况除外)。
六、联系人
联系人:王兴华、米耶赛尔
联系电话:13919731005、18299878960